2017年7月13日 星期四

具緣 第一(1)

天台小止觀  --智者法師著  淨蓮法師注疏
修習止觀坐禪法要(校定本)

具緣 第一
云何名緣?所謂行者,欲修止觀,必須具足五緣。五緣者:一持戒清淨、二衣食具足、三閑居靜處、四息諸緣務、五得善知識。

什麼是緣?就是修行人在修習止觀之前,必須先具足五緣。所謂的五緣;第一是持戒清淨;第二是衣食具足;第三是要閑居靜處;第四是息諸緣務;第五是得善知識,這五緣具足的話,就可以開始著手修止觀了。

第一:夫欲修止觀,必須持戒清淨。如經中說(遺教經˙大正一二~一一一一A):「依因此戒,得生諸禪定,及滅苦智慧,是故此丘,應持淨戒」。云何名持戒清淨相,有三種行人、持戒不同。

 一、持戒清淨。
要修止觀之前,必須先持戒清淨。遺教經中說:「因為持戒能夠生出各種禪定,以及解脫的智慧,所以比丘應該發心來持清淨的戒律」。
同樣的持戒,卻有上品持戒、中品持戒、下品持戒的差別。

一者:若人未作佛弟子時,不造五逆,後遇良師,教受三歸五戒,為佛弟子,若得出家,受沙彌十戒,次受具足戒,作大比丘,及比丘尼,從受戒來清淨護持,無所毀犯,是名上品持戒人也。當知!是人修行止觀,必證佛法,猶如淨衣,易受染色。

(一)上品持戒。
上品持戒的人,在沒有學佛以前,從未造過五逆重罪,到遇見善知識,教導受持三歸五戒之後,就成為佛弟子。若有緣出家,先受沙彌十戒,再受具足戒,成為大比丘或比丘尼。自從受戒以來,能清淨護戒不犯,就是上品持戒的人。像這樣持戒清淨的修行人,修習止觀必定證得佛法,就好像一件非常白淨的衣服,要染上什麼顏色都可以,沒有絲毫的障礙。

二者:若人得受戒已,雖不犯重,於諸輕戒,多有毀損,為修定故,即能如法懺悔,亦名持戒清淨。能生定慧,如衣雖有垢膩,若能洗淨,染亦可著。

(二)中品持戒。
中品持戒的人,在受戒以後,雖然不會犯下重戒,但對於輕戒,卻是多有毀損。現在因為修定,如果能如法懺悔,也算持戒清淨,也能由戒生定,由定生慧。就好像衣服雖然髒了,如果能夠清洗乾淨,還是可以染上各種不同的顏色。

三者:若人受得戒已,不能堅心護持,輕重諸戒,多所毀犯。若依小乘教門,則無懺悔四重之法。若依大乘教門,猶可滅除。故經云:(大正二一~七二零)「佛法之中,有二種健兒,一者:性自不作諸惡,二者:作已能悔。」夫欲懺悔,必須具足十法。
何等為十:一者明信因果、二者生重怖畏、三者深起慚愧。四者求滅罪方法,所謂大乘經中,明諸行法,應當如法修行!五者發露先罪、六者斷相續心、七者起護法心、八者發大誓願,度脫眾生、九者常念十方佛、十者觀罪性無生。若能成就,如此十法,莊嚴道場,洗浴清淨,著淨潔衣,燒香散華,投三寶前,如法修行,一二三七日,至七七日,或一月至三月,乃至經於年歲,專心懺悔,所犯重罪,取滅相方止。

(三)下品持戒。
下品持戒的人,在受戒以後,因為不能堅持護戒,所以不但犯了重罪,連輕的也犯了。若是依據小乘的戒律,殺盜淫妄這四重罪是不通懺悔的,可是依大乘的菩薩戒來說,還是可以通過懺悔而滅除。所以經中說:「佛法之中,有二種健兒;一種是本來就不會造業的人;另一種是造了以後,可以馬上懺悔的人。」 至於懺悔,則必須具足十個條件,才算圓滿。那十個條件呢?
第一是要相信因果。相信善有善報、惡有惡報,造業一定受報,這樣就不會心存僥倖而造業不斷。
第二是生起大怖畏的心。由於相信因果,所以一想到惡因必定感惡果,就會生起大怖畏的心。
第三是深感慚愧。如果相信因果,又對惡果生起大恐怖,就會深感慚愧而覺得應該懺悔。
第四是尋求滅罪的方法。既然應該懺悔,就當尋求一個懺罪的方法來如理懺除。在大乘經典當中,說明了許多懺罪的方法。
第五是發露先罪。過去已經造的叫做先罪,已經造的就要發露懺悔,如果一味地覆蓋自己的罪,只會讓罪性增加,這樣不斷串習的結果,要改習氣就越來越困難,所以發露先罪,是說明不再覆藏自己的過失。
第六是斷相續心。如果我們發露懺悔後,依然再造,就不能真正斷惡,所以接下來還要斷相續心。所謂斷相續心,就是發誓不要再造了。
第七是發起護法的心。就是生起護持佛法的心,希望佛法能夠久住世間。如何讓佛法久住世間呢?當然自己要先護戒,護戒才是真正的護持佛法。
第八是發大誓願,度脫眾生。就是發四弘誓願,希望能度盡一切眾生。
第九是常念十方佛。就是要時常憶念十方佛。念佛能夠成佛,也能滅罪。
第十是觀罪性無生。觀這個罪的自性也是空的。為什麼罪的自性也是空的呢?因為它是因緣所生。凡是因緣所生,自性都是空的;雖說自性是空,可它還是有作用,所以在受報的時候我們還會覺得苦。如果在受苦的當下,我們知道苦是由業來,而業是由心造,但觀心卻了不可得,既然觀心了不可得,故由心所造的業也不可得,因此一切業本來無生,這就是觀罪性無生的道理。

前面九個屬於事懺,第十個屬於理懺,必須理事圓融,才是真懺悔。具足前面所說的十個條件之後,就正式作懺悔。首先莊嚴道場,將自身洗浴清淨,穿上潔淨的衣服,燒上一切好香,供養種種微妙寶花,在三寶面前,如法修行。這樣經過一日乃至七日;或者二個七、三個七、四個七、五個七、乃至七個七;或者一個月、兩個月、三個月、乃至一年。如此專心懺悔,一直到取得滅罪之相為止。

** 待續
云何知重罪滅相?若行者,如是至心懺悔時,自覺身心輕利,得好 瑞夢,或復睹諸靈瑞異相,或覺善心開發,或自於坐中,覺身如雲影, 因是漸漸證得,諸禪境界,或復豁然,解悟心生,善識法相,隨所聞 經,即知義趣,因是法喜心生,心無憂悔,如是等種種因緣,當知! 即是破戒障道罪滅之相。從是以後,堅持禁戒,亦名尸羅清淨,可修 禪定,猶如破壞垢膩之衣,若能補治洗淨,猶可染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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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7月13日 清晨6:04 , Blogger 文居士 提到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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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緣 第一(1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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