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居士弘揚佛法專欄
2017年7月21日 星期五
2017年7月19日 星期三
大智度論卷1(2)
(一) 世界悉檀(印順法師,《大智度論筆記》〔A001〕p.2)
有世界者,有法從因緣和合故有,無別性。譬如車,轅、軸、輻、輞等和合故有,無別車。人亦如是,五眾和合故有,無別人。若無世界悉檀者,佛是實語人,云何言「我以清淨天眼,見諸眾生隨善惡業死此生
彼受果報;善業者生天人中,惡業者墮三惡道」?復次,經言:「一人出世,多人蒙慶,福樂饒益,佛世尊也。」 如《法句》中說:「神自能救神,他人安能救!神自行善智,是最能自救。」如《瓶沙王迎經》中佛說:「凡人不聞法,凡人著於我。」
印順法師,《印度佛教思想史》,p.126:悉檀是宗旨、理趣的意思。四悉檀是:有的是適應俗情,方便誘導向佛的「世界悉檀」;有的是針對偏蔽過失而說的「對治悉檀」;有的是啟發人心向上向善的「各各為人悉檀」;有的是顯示究竟真實的「第一義悉檀」。以此四悉檀通攝當時的一切佛說,「皆是實,無相違背」。經說不同,如從應機說法來說,一切是如實說,「佛說無不如義」,所以「如來是真語者,實語者,如語者,不誑語者,不異語者」!然依修行而得究竟來說,那就是「第一義悉檀」了。
又《佛二夜經》中說:「佛初得道夜,至般涅槃夜,是二夜中間所說經教,一切皆實
不顛倒。」 若實無人者,佛云何言「我天眼見眾生」?是故當知有人者,世界悉檀,故非是第一義悉檀。
問曰:第一悉檀是真實,實故名第一,餘者不應實。
答曰:不然!是四悉檀各各有實,如:如、法性、實際,世界悉檀故無,第一義悉檀故有。人等亦如是,世界悉檀故有,第一義悉檀故無。所以者何?人五眾因
緣有故有是人等。譬如乳,色、香、味、觸因緣有故有是乳;若)乳實無,乳因緣亦應無。今乳因緣實有故,乳亦應有;非如一人第二頭、第三手,無因緣而有假名。如是等相,名為世界悉檀。
(二) 各各為人悉檀(印順法師,《大智度論筆記》〔A001〕p.2)
云何各各為人悉檀者?觀人心行而為說法,於一事中,或聽或不聽。 如經中所說:「雜報業故,雜生世間,得雜觸、雜受。」
更有《破群那經》中說:「無人得觸,無人得受。」
問曰:此二經云何通?
答曰:以有人疑後世,不信罪福,作不善行,墮斷滅見;欲斷彼疑,捨彼惡行,欲拔彼斷見,是故說雜生世間、雜觸、雜受。是破群那計有我有神,墮計常中。破群那問佛言:「大德!誰受?」若佛說「某甲某甲受」,便墮計常中,其人我見倍復牢固,不可移轉,以是故不說有受者、觸者。
如是等相,是名各各為人悉檀。
(三) 對治悉檀(印順法師,《大智度論筆記》〔A001〕p.2)
對治悉檀者,有法,對治則有,實性則無。譬如重、熱、膩、酢、醎藥草飲食等,於風病中名為藥,於餘病非藥;若輕、冷、甘、苦、澁藥草飲食等,於熱病名為藥,於餘病非藥;若輕、辛、苦、澁、熱藥草飲食等,於冷病中名為藥,於餘病非藥。
佛法中治心病亦如是:
1、 不淨觀
不淨觀思惟,於貪欲病中,名為善對治法;於瞋恚病中,不名為善,非對治法。所以者何?觀身過失,名不淨觀;若瞋恚人觀過失者,則增益瞋恚火故。
2、慈心觀
思惟慈心,於瞋恚病中,名為善對治法;於貪欲病中,不名為善,非對治法。所以者何?慈心於眾生中求好事、觀功德;若貪欲人求好事、觀功德者,則增益貪欲故。
3、因緣觀
因緣觀法,於愚癡病中,名為善對治法;於貪欲、瞋恚病中,不名為善,非對治法。所以者何?先邪觀故生邪見,邪見即是愚癡。
問曰:如佛法中說十二因緣甚深,如說:「佛告阿難:『是因緣法甚深,難見難解,難覺難觀,細心巧慧人乃能解。』」 愚癡人於淺近法猶尚難解,何況甚深因緣?今云何言「愚癡人應觀因緣法」?
答曰:愚癡人者,非謂如牛羊等愚癡;是人欲求實道,邪心觀故,生種種邪見。如是愚癡人,當觀因緣,是名為善對治法。若行瞋恚、婬欲人,欲求樂、欲惱他,於此人中,非善非對治法;不淨、慈心思惟,是二人中,是善是對治法。何以故?是二觀能拔瞋恚、貪欲毒刺故。
4、無常觀
復次,著常顛倒眾生,不知諸法相似相續有;如是人觀無常,是對治悉檀,非第一義。何以故?一切諸法自性空故。如說偈言:「無常見有常,是名為顛倒;空中無無常,何處見有常?」
問曰:一切有為法,皆無常相應,是第一義,云何言無常非實?所以者何?一切有為法,生、住、滅相,前生、次住、後滅故,云何言無常非實?
答曰:(1)有為法不應有三相。何以故?三相不實故。 若諸法生、住、滅是有為相者,今「生」中亦應有三相,「生」是有為相故;如是一一處亦應有三相,是則無窮,住、滅亦如是。若諸生、住、滅各更無有生、住、滅者,不應名有為法。何以故?有為法相無故。以是故,諸法無常,非第一義。
(2)復次,若一切實性無常,則無行業報。何以故?無常名生滅失故,譬如腐種子不生果。如是則無行業,無行業云何有果報?今一切賢聖法有果報,善智之人所可信受,不應言無。以是故,諸法非無常性。如是等無量因緣說,不得言諸法無常性。
5、苦觀、無我觀
一切有為法無常,苦、無我等亦如是。如是等相,名為對治悉檀。
(四) 第一義悉檀
第一義悉檀者,一切法性,一切論議語言,一切是法非法,一一可分別破散;諸佛、辟支佛、阿羅漢所行真實法,不可破,不可散。上於三悉檀中所不通者,此中皆通。
問曰:云何通?
答曰:所謂通者,離一切過失,不可變易,不可勝。何以故?除第一義悉檀,諸餘論議,諸餘悉檀,皆可破故。如《眾義經》中所說偈:
各各自依見,戲論起諍競;若能知彼非,是為知正見。
不肯受他法,是名愚癡人,作是論議者,真是愚癡人。
若依自是見,而生諸戲論,若此是淨智,無非淨智者。
此三偈中,佛說第一義悉檀相。
〔第一偈〕
所謂世間眾生自依見、自依法、自依論議而生諍競;戲論即諍競本,戲論依諸見生。如說偈言:有受法故有諸論,若無有受何所論?有受無受諸見等,是人於此悉已除。
行者能如實知此者,於一切法、一切戲論,不受不著,不見是實,不共諍競, 能知佛法甘露味。若不爾者,則謗法。
〔第二偈〕
若不受他法,不知不取,是無智人。若爾者,應一切論議人皆無智。何以故?各
各不相受法故。所謂有人自謂法第一義淨,餘人妄語不淨。
1、 世間凡夫
譬如世間治法,故治法者,刑罰殺戮,種種不淨,世間人信受行之,以為真淨;於餘出家善聖人中,是最為不淨。
2、 外道
外道出家人法,五熱中一腳立、拔髮等,尼犍子輩以為妙慧,餘人說此為癡 法。
如是等種種外道出家、白衣婆羅門法,各各自以為好,餘皆妄語。
3、內道
(1)舉犢子部的說法
是佛法中亦有犢子比丘說:「如四大和合有眼法,如是五眾和合有人法。」
《犢子阿毘曇》中說:「五眾不離人,人不離五眾,不可說五眾是人、離五眾是人,人是第五不可說法藏中所攝。」
(2)舉說一切有部的說法
說一切有道人輩言:「神人,一切種、一切時、一切法門中求不可得,譬如兔角 龜毛常無。復次,十八界,十二入,五眾實有,而此中無人。」
(3)舉方廣部的說法
更有佛法中方廣道人言:「一切法不生不滅,空無所有,譬如兔角龜毛常無。」 ※ 小結 如是等一切論議師輩,自守其法,自法供養,自法修行,他法不受、不供養,為作過失。不受餘法,此是實,餘者妄語。若自受其法,
〔第三偈〕
若以是為清淨得第一義利者,則一切無非清淨。何以故?彼一切皆自愛法故。
問曰:若諸見皆有過失,第一義悉檀何者是?
答曰:過一切語言道,心行處滅,遍無所依,不示諸法。諸法實相,無初、無中、無後,不盡、不壞,是名第一義悉檀。如摩訶衍義偈中說:
語言盡竟,心行亦訖;不生不滅,法如涅槃。
說諸行處,名世界法;說不行處,名第一義。
一切實一切非實,及一切實亦非實,
一切非實非不實,是名諸法之實相。
如是等處處經中說第一義悉檀。是義甚深,難見難解,佛欲說是義故,說《摩訶般
若波羅蜜經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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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續十七、引大論師信入佛法(印順法師《大智度論筆記》〔A001)
標籤: 大智度論
2017年7月17日 星期一
大智度論卷1(1)
慧日佛學班第 01 期
《大智度論》卷 1 〈初序品中緣起義釋論第一〉(大正 25,57c5-62c14)
厚觀法師(2006.09.30)現任福嚴佛學院院長
壹、歸敬偈
一、歸敬佛寶
智度大道佛從來,智度大海佛窮盡,
智度相義佛無礙,稽首智度無等佛。
二、歸敬法寶
有無二見滅無餘,諸法實相佛所說,
常住不壞淨煩惱,稽首佛所尊重法。
三、歸敬僧寶
聖眾大海行福田,學無學人以莊嚴,
後有愛種永已盡,我所既滅根亦除;
已捨世間諸事業,種種功德所住處,
一切眾中最為上,稽首真淨大德僧。
一心恭敬三寶已,及諸救世彌勒等;
智慧第一舍利弗,無諍空行須菩提。
四、明造論之意
我今如力欲演說,大智彼岸實相義,
願諸大德聖智人,一心善順聽我說!
貳、般若緣起二十一事(印順法師,《大智度論筆記》〔A001〕p.1)
問曰:佛以何因緣故,說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?諸佛法不以無事及小因緣而自發言,譬如須彌山王不以無事及小因緣而動。今有何等大因緣故,佛說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?
答曰: 一、為彌勒等說菩薩行(印順法師,《大智度論筆記》〔A001〕p.1)佛於三藏中,廣引種種諸喻,為聲聞說法,不說菩薩道。唯《中阿含•本末經》中,
佛記彌勒菩薩「汝當來世,當得作佛,號字彌勒」,亦不說種種菩薩行。佛今欲為彌勒等廣說諸菩薩行,是故說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。
二、增益菩薩念佛三昧(印順法師,《大智度論筆記》〔A001〕)
復次,有菩薩修念佛三昧,佛為彼等欲令於此三昧得增益故,說《般若波羅蜜經》。如《般若波羅蜜•初品》中說:「佛現神足,放金色光明,遍照十方恒河沙等世界,示現大身,清淨光明,種種妙色滿虛空中。佛在眾中,端正殊妙,無能及者。譬如須彌山王,處於大海。」諸菩薩見佛神變,於念佛三昧倍復增益,以是事故,說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。
三、受請轉於甚深法輪(印順法師,《大智度論筆記》〔A001〕)
復次,菩薩初生時,放大光明,普遍十方,行至七步,四顧觀察,作師子吼而說偈言:「我生胎分盡,是最末後身;我已得解脫,當復度眾生。」作是誓已,身漸長大,欲捨親屬,出家修無上道。中夜起觀,見諸伎直、后妃婇女,狀若臭屍。即命車匿,令被白馬,夜半踰城,行十二由旬,到跋伽婆仙人所住林中,以刀剃髮,以上妙寶衣,貿麁布僧伽梨。於泥連禪河側,六年苦行,日食一麻,或食一米等,而自念言:「是處非道!」爾時,菩薩捨苦行處,到菩提樹下,坐金剛處。魔王將十八億萬眾來壞菩薩,菩薩以智慧功德力故,降魔眾已,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是時三千大千世界主梵天王,名式棄,及色界諸天等,釋提桓因及欲界諸天等,并四天王,皆詣佛所,勸請世尊初轉法輪;亦是菩薩念本所願,及大慈大悲故,受請說法。諸法甚深者,般若波羅蜜是。以是故佛說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。
四、欲斷眾生疑一切智人(印順法師《大智度論筆記》A001
復次,有人疑佛不得一切智。所以者何?諸法無量無數,云何一人能知一切法?佛住般若波羅蜜實相清淨如虛空,無量無數法中,自發誠言:「我是一切智人。」欲斷一切眾生疑,以是故說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。
五、示法實相拔出邪法(印順法師,《大智度論筆記》〔A001〕)
復次,有眾生應得度者,以佛大功德智慧無量,難知難解故,為惡師所惑,心沒邪法,不入正道。為是輩人,起大慈心,以大悲手授31之,令入佛道,是故自現最妙功德,出大神力。如《般若波羅蜜•初品》中說:「佛入三昧王三昧,從三昧起,以天眼觀十方世界,舉身毛孔皆笑,從其足下千輻輪相,放六百千萬億種種色光明,從足指上至肉髻,處處各放六百千萬億種種色光明,普照十方無量無數如恒沙等諸佛世界,皆令大明。」佛從三昧起,欲宣示一切諸法實相,斷一切眾生疑結故,說《般若波羅蜜經》。
六、斷他貢慢宣說罪福(印順法師,《大智度論筆記》〔A001〕)
復次,有惡邪人,懷嫉妬意,誹謗言:「佛智慧不出於人,但以幻術惑世。」斷彼貢高邪慢意故,現無量神力、無量智慧力,於《般若波羅蜜》中,自說:「我神德無量,三界特尊,為一切覆護。若一發惡念,獲罪無量;一發35淨信,受人天樂,必得涅槃果。」
七、為令信受,自言大師(印順法師《大智度論筆記》〔A001〕)
復次,欲令人信受法故,言:「我是大師,有十力、四無所畏,安立聖主住處,心得自在,能師子吼,轉妙法輪,於一切世界最尊最上。」
八、令生歡喜開藏恣取(印順法師《大智度論筆記》〔A001〕)
復次,佛世尊欲令眾生歡喜故,說是《般若波羅蜜經》言:「汝等應生大喜!何以故?一切眾生入邪見網,為異學惡師所惑,我於一切惡師邪網中得出。十力大師,
難可值見,汝今已遇,我隨時開發三十七品等諸深法藏,恣汝採取。」
九、為斷結使作大醫王(印順法師《大智度論筆記》〔A001〕)
復次,一切眾生為結使病所煩惱,無始生死已來,無人能治此病者,常為外道惡師所誤。我今出世為大醫王,集諸法藥,汝等當服。是故佛說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。
十、斷他邪見示身出世(印順法師,《大智度論筆記》〔A001〕)
復次,有人念言:「佛與人同,亦有生死,實受飢渴、寒熱、老病苦。」佛欲斷彼意故,說是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。示言:「我身不可思議,梵天王等諸天祖父,於恒河沙等劫中,欲思量我身、尋究我聲,不能測度,況我智慧三昧?」如偈說:
諸法實相中,諸梵天王等,一切天地主,迷惑不能了!此法甚深妙,無能測量者,佛出悉開解,其明如日照。
又如佛初轉法輪時,應時菩薩從他方來,欲量佛身,上過虛空無量佛剎,至華上佛世界,見佛身如故,菩薩說言:
虛空無有邊,佛功德亦爾;設欲量其身,唐勞不能盡!
上過虛空界,無量諸佛土,見釋師子身,如故而不異!
佛身如金山,演出大光明,相好自莊嚴,猶如春華敷。
如佛身無量,光明、音響亦復無量,戒、定、慧等諸佛功德皆悉無量。如《密迹經》
中三密,此中應廣說。 復次,佛初生時,墮地行七步,口自發言,言竟便默,如諸嬰孩,不行、不語,乳餔三歲,諸母養育,漸次長大。然佛身無數,過諸世間,為眾生故,現如凡人。凡人生
時,身分諸根及其意識未成就故,身四威儀:坐、臥、行、住,言談語默,種種人法,皆悉未了;日月歲過,漸漸習學,能具人法。今佛云何生便能語、能行,後更不能? 以此致怪!但為此故,以方便力,現行人法,如人威儀,令諸眾生信於深法。若菩薩
生時,便能行、能語,世人當作是念:「今見此人,世未曾有,必是天、龍、鬼、神,其所學法,必非我等所及。何以故?我等生死肉身,為結使業所牽,不得自在。如此深法,誰能及之?」以此自絕,不得成賢聖法器。
為是人故,於嵐毘尼園中生。雖即能至菩提樹下成佛,以方便力故,而現作孩童、幼 小、年少、成人;於諸時中次第而受嬉戲、術藝、服御、五欲,具足人法。後漸 見老、病、死苦,生厭患心,於夜中半,踰城出家,到鬱特伽阿羅洛仙人所,現作弟
子而不行其法。雖常用神通,自念宿命,迦葉佛時持戒行道,而今現修苦行六年求道。 菩薩雖主三千大千世界,而現破魔軍,成無上道。隨順世法故,現是眾變。 今於《般若波羅蜜》中現大神通智慧力故,諸人當知佛身無數,過諸世間。
十一、拔苦樂邊令入中道(印順法師《大智度論筆記》)
復次,有人應可度者,或墮二邊;或以無智故,但求身樂;或有為道故,修著
苦行。如是人等,於第一義中,失涅槃正道。佛欲拔此二邊,令入中道,故說《摩訶 般若波羅蜜經》。
十二、分別二身供養果報(印順法師《大智度論筆記》)
復次,分別生身、法身供養果報故,說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,如〈舍利塔品〉中說。
十三、說鞞跋致、鞞跋致相(印順法師《大智度論筆記》)
復次,欲說阿鞞跋致,阿鞞跋致相62故說。
十四、欲說魔幻魔偽魔事(印順法師,《大智度論筆記》) 又為魔幻、魔事故說。
十五、供法因緣授三乘記(印順法師《大智度論筆記》)
復次,為當來世人,供養般若波羅蜜因緣故;又欲授三乘記別故,說是《般若波羅蜜經》。如佛告阿難:「我涅槃後,此般若波羅蜜當至南方,從南方至西方,後五百歲中當至北方。是中多有信法善男子、善女人,種種華香、瓔珞、幢幡、伎樂、燈明、珍寶,以財物供養。若自書,若教人書,若讀誦、聽說,正憶念、修行,以法供養。
是人以是因緣故,受種種世間樂;末後得三乘,入無餘涅槃。」 如是等觀諸品中因緣事故,說《般若波羅蜜經》。
十六、欲說第一義悉檀相(印順法師,《大智度論筆記》)
復次,佛欲說第一義悉檀相故,說是《般若波羅蜜經》。有四種悉檀:一者、世界悉檀,二者、各各為人悉檀,三者、對治悉檀,四者、第一義悉檀。
四悉檀中,一切十二部經,八萬四千法藏,皆是實,無相違背。佛法中,有以世界悉檀故實,有以各各為人悉檀故實,有以對治悉檀故實,有以第一義悉檀故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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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續(一)世界悉檀
標籤: 大智度論
2017年6月25日 星期日
大智度論序言
大智度論(梵文:Mahāprajñāpāramitāśāstra;英語:Great Treatise on the Perfection of Wisdom),簡稱《智度論》、《智論》、《大論》,亦稱《摩訶般若釋論》、《大智度經論》、《大慧度經集要》、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》,是大乘佛教中觀派重要論著。
為論釋《大般若經》之作。古印度時期龍樹菩薩(約3世紀)撰,由中國南北朝後秦鳩摩羅什(344年-413年)譯成中文。100卷。後秦弘始四年(402年)於長安逍遙園 西明寺始譯,至弘始七年(405年)譯訖。因震旦人氏喜愛簡潔扼要,故僅全譯論之初品,余皆擷取其精要,得三分除二,終成百卷。《大智度論》主要講述中道實相,以二諦解釋實相之理,發揮般若思想,對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作系統解說及論証。論中引經籍甚多,保存了大量當時流傳於北印度的民間故事和傳說,為研究大乘佛教和古印度文化的重要資料。
鳩摩羅什的一百卷譯本,尚不是將原來的論全部譯出。因為梵文原本沒有流傳下來,目前只有漢譯本。
南北朝時慧遠認為鳩摩羅什譯文「繁穢」,加以刪削而成《大智論鈔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