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24日 星期日

(五)心所有法之遍行五

本文:
第二、心所有法,略有五十一種,分為六位:一、遍行有五。二、別境有五。三、善有十一。四、煩惱有六。五、隨煩惱有二十。六、不定有四。
心所有法,亦名心數,與心相應,如臣隨王,如仆隨主,故名心所也。此應甚多,今略明六位五十一者舉相用之最著者言耳。

一、  遍行五者。一、作意。二、觸。三、受。四、想。五、思。
解說:
具四一切,名為遍行,謂遍於善惡無記三性,遍於三界九地,遍於有漏無漏世出世時,遍與八識心王相應也。
()作意者,警覺心種,令起現行,以為體性,引現起心,趣所緣境,以為業用。作意謂能警心為性,於所緣境引心為業。謂此警覺應起心種,引令趣境故名作意。
()觸者,於根境識三和之時,令心心所觸境,以為體性,受想思等所依,以為業用。又謂三和:分別變異,令心、心所觸境為性,受、想、思等所依為業。謂根境識更相隨順,故名三和。
()受者,領納順違非順非違境相,以為體性,起於欲合欲離欲不合不離之愛,以為業用。受謂領納順、違、俱非境相為性。起愛為業。能起合離非二欲故。
()想者,於境取像,以為體性,施設種種名言,以為業用。想謂於境取像為性,施設種種名言為業。謂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。
()思者,令心造作,以為體性,於善惡無記之事役心,以為業用。思謂令心造作為性,於善品等役心為業。謂能取境正因等相,驅役自心令造善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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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24日 晚上7:36 , Blogger 文居士 提到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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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法明門論直解(四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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