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6月15日 星期四

教觀綱宗-3(化儀四教說)



化儀四教說
頓有二義:
一、頓教部。謂初成道為大根人之所頓說。唯局華嚴(凡一代中。直說界外大法。不與三乘共者。如梵網圓覺等經。並宜收入此部。是謂以別定通。攝通入別也)
二、頓教相。謂初發心時便成正覺。及性修不二生佛體同等義。則方等般若諸經。悉皆有之。
漸亦二義:
一、     漸教部:
1.謂惟局阿含為漸初(凡一代中。所說生滅四諦十二緣生事六度等。三乘權法並宜收入此部)
2.方等為漸中(凡一代中。所說彈偏斥小歎大褒圓等經。及餘四時所不攝者。並宜攝入此部。如增上緣名義寬故)
3.般若為漸後(凡一代中。所說若共不共諸般若教。並宜攝入此部)
二、     二漸教相:
謂歷劫修行斷惑證位次第。則華嚴亦復有之。法華會漸歸頓。不同華嚴初說。故非頓。不同阿含方等般若隔歷未融。故非漸。然仍雙照頓漸兩相。
三、     祕密亦有二義:
1.祕密教。謂於前四時中。或為彼人說頓。為此人說漸等。彼此互不相知。各自得益(法華正直捨方便。但說無上道。故非祕密)
2.祕密呪。謂一切陀羅尼章句。即五時教中。皆悉有之。
四、不定亦有二義:
1.不定教。謂於前四時中。或為彼人說頓。為此人說漸。彼此互知。各別得益。即是宜聞頓者聞頓。宜聞漸者聞漸也(法華決定說大乘。故非不定教相)
2.不定益。謂前四時中或聞頓教得漸益。或聞漸教得頓益。即是以頓助漸。以漸助頓也(隨聞法華一句一偈。皆得受記作佛。故非不定益也)
頓教部。止用圓別二種化法。漸教部。具用四種化法。顯露不定。既遍四時。亦還用四種化法。祕密不定。亦遍四時。亦還用四種化法。
頓教相。局惟在圓。通則前之三教。亦自各有頓義。如善來得阿羅漢等。
漸教相。局在藏通別三。通則圓教亦有漸義。如觀行相似分證究竟等。祕密教。互不相知。故無可傳。祕密呪。約四悉檀。故有可傳。不定教。不定益。並入前四時中。故無別部可指。
約化儀教復立三觀。謂頓觀漸觀不定觀。蓋祕密教。既不可傳。故不可約之立觀。設欲立觀。亦止是頓漸不定三法皆祕密耳。今此三觀。名與教同。旨乃大異。何以言之。頓教指華嚴經。義則兼別。頓觀唯約圓人。初心便觀諸法實相。如摩訶止觀所明是也。
漸教指阿含方等般若。義兼四教。復未開顯。漸觀亦唯約圓人。解雖已圓。行須次第。如釋禪波羅蜜法門所明是也。
不定教。指前四時。亦兼四教。仍未會合。不定觀。亦唯約圓人。解已先圓。隨於何行。或超或次。皆得悟入。如六妙門所明是也(此本在高麗國。神州失傳)
問:但說圓頓止觀即足。何意復說漸及不定。
答:根性各別。若但說頓。收機不盡。問既稱漸及不定。何故惟約圓人。答圓人受法。無法不圓。又未開圓解。不應輒論修證。縱令修證。未免日劫相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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